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逐只检查、登记复合气瓶制造标记和检验标记。并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上详细记录如下内容:气瓶使用单位、检验日期、气瓶编号、气瓶水容积、公称工作压力、制造日期、水压试验日期、螺纹规格等。对未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造许可的制造企业生产的复合气瓶、制造标记和检验标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又无据可查的复合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站用储气瓶组生产厂家CNG储气瓶组检测机构,按报废处理。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复合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对提前送检的复合气瓶,应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储气瓶组内介质应为空气、氧气或氮氧混合气,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对于充装氧气的气瓶,试验时应严格禁油或试验后做脱脂处理。
丹东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氢气气密性检漏目的:从微观上说,氢气是由氢分子构成的,由于原子小,所以氢分子同样很小.加上它密度小,质量小,相对来说浮力比较大.因此,氢气是极易发生泄漏的气体,而且氢气泄露现象在氢气高压管束车中是常见现象;氢气的密度只有空气的1/14,氢气分子量:2,氮气分子量:28;目前所有同行业厂家针对氢气车产品管路只做空气或氮气气密性试验,但空气或氮气分子量明显大于氢气,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所以空气或氮气气密性试验通过并不代表氢气实际不存在泄漏现象,不管国家标准还是各企业标准,明显对此项检验存在疏漏,结合此项特点,我公司每台氢气车产品在原有氮气气密性试验的基础上额外增加20mpa下的管路系统的氢气气密性试验,以确保用户实际使用过程中管路系统不存在微量泄露的现象;
丹东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新建的站用储气瓶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加气站:储存容量≥100M3,自有气瓶数量超过5000个。气瓶加气站:产气量≥150M3/ h,液态气体低温储罐或高压液化气储罐≥15M3,自备气瓶3000多个。溶解气瓶加气站:生产能力≥80M3/ h,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自备气瓶数量5000多个。气瓶加注站的设计应由获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当气瓶加气站的专用设备应为具有相应制造资质的单位制造的合格产品。
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主要用于CNG(压缩天然气)的运输,由4130X无缝钢管制成,可盛装20MPa或25MPa的天然气。公司按照权威的美国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了企业标准Q/LZB1-2016《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对该类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做出了严格规定,气瓶实际爆破压力不低于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2.5倍,气瓶爆破后在瓶体的筒体部分且无碎片产生,产品爆破实验合格。钢瓶瓶肩横纵切口整齐、厚薄均匀,符合产品生产标准。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生产厂家按JB4732-1995《钢制压力容器 -分析设计标准》(2005年确认)、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Q/LZB3-2014《站用储存气瓶式容器》标准生产的气瓶。
丹东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站用储气瓶组是用于储存管道或长管拖车运输的天然气、并给天然气汽车加气的高压储存容器,一般需要加压到25MPa以上的高压储存,主要在固定式天然气加气站使用。其结构是将数个大容积瓶式容器组成一套使其模块化,根据客户需要在大型的加气站内也可以设置多个单位的模块。我公司可根据用户要求定做不同规格的储气瓶组。站用储气瓶组生产厂家站用储气瓶组是一种技术先进的充装、汇流装置,劳动强度小、操作简单、运输方便,适用于瓶装气体用量大的厂矿企业施工场地。目前有氧气集装格、氮气集装格、氩气集装格、氦气集装格、二氧化碳集装格、混合气集装格、氢气集装格、CNG集装格等,有立式、卧式两种,规格有6、9、12、16、20、25、30、40瓶组。
丹东适合的站用储气瓶组若两种气体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这二种气体的钢瓶不能存放在一起。氧、液氯、压缩空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严禁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气瓶附近,不能有还原性有机物,如有油污的棉纱、棉布等,不要用塑料布、油毡之类盖,以免爆炸。站用储气瓶组生产厂家气瓶的漆色不清楚不允许充装,凡气瓶的漆色、字样不清或脱落,不能识别气瓶的种类时禁止充装。严格做到专瓶专用。同时气瓶的颜色须和国家规定相符,否则也禁止充装气体。